近日,各大网络媒体纷纷报道,湖南张家界市城管局龚副局长实名举报该市市长夫妇染指工程招标。称张家界市市长赵某采取虚假招标、指定建设单位等办法,让其妻子以某建设集团名义参与工程招标,连续获得多项工程建筑承包权;该市耗资6亿多元重建的四条路,建成后不到一年,均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这种“肥水不流外人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将工程发包给妻子、兄弟及亲朋好友的招投标做法,被业界称为领导干部的“家族标”。
且不说龚副局长举报内容的可信度如何、真实性多少,但是从近年来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腐败案件中,“夫妻标”“兄弟标”等“家族”现象并不鲜见。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领导走到哪,其亲朋好友的工程做到哪”屡见不鲜。今年7月19日,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两人在同一天分别被执行死刑,从所曾经生活和工作过的享有“天堂”美誉的苏州和杭州,同时跌入“地狱”。 据悉,这两人落马前都分管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都利用手中的权力让其亲朋好友大捞工程建筑或建材生意,大肆谋取私利并且都超过1亿元人民币。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受贿金额超过1589万元,被判无期徒刑,也与“兄弟标”现象不无关系。素有“高铁第一人”之称的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其妻子在美国洛杉矶有3处豪宅,在美国和瑞士有存款28亿美元;刚刚发生的“7.23甬温线”特大动车追尾惨剧,把张曙光卷进了风口浪尖。其实高铁也好、动车也好、信号控制系统建设也好,其招投标都缺乏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机制,都有“家族标”阴影。
据权威通报,自2009年9月到2011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贿赂案件涉案人数高达13416人,涉案金额29.9亿余元。他们中有的领导干部采取直接打招呼,该招标的工程不招标,点名委托其妻子或兄弟挂靠的建筑公司承建;有的领导干部与投标方暗中勾结,提前泄露标底,让其亲属顺利中标;有的则想方设法让大项目化整为零,拿出部分小项目照顾其妻子或兄弟;有的则要评委发表倾向性意见,霸道性地使其妻子或兄弟中标。这种“夫妻标”“兄弟标”等“家族标”现象,扰乱市场秩序,滋生了官场腐败。百姓对它深恶痛绝,这种家族式招投标一度人称为糟糕透顶的“糟透标”。
为什么工程建设领域“家族标”现象难以有效遏止?为什么一些领导干部还是敢以身试法,敢于触碰“高压线”?
除了某些领导干部个人放松世界观改造,背弃党的宗旨,私欲极度膨胀的结果之外,极高的腐败收益与极低的贪腐成本,也极易催生大量的贪官。为什么法治健全的国家贪腐官员相对较少,关键在于那些地方的官员虽有贪欲却能被严格的监督制约制度所压抑。然而目前我国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却暴露出严重的问题。一些腐败官员钻招投标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的漏洞,有的领导手中掌握着工程项目的发包、分包、评标的权力,招标文件由自己审核,业主方的评委由自己出任。他们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种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体的特殊身份,怎么肯让“肥肉”从嘴边溜走,怎能不产生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怎能不出现“夫妻标”“兄弟标”。加之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监督人员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缺乏相对独立性,想监督也不敢监督。尤其是一些心术不正的领导打着减人增效、经费困难等旗号,有意识地削弱基层监督机构的作用,使之既缺乏办案条件,又缺乏办案人力,监督部门形同虚设,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虽说招投标制度的确立,对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竞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预防和遏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再小的权力如果不监督,与墙上的“纸老虎”又有何异?
好在去年公布施行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准则》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的七一讲话中明确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给了我们一定的信心,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紧盯招投标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和敏感部位,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解决好“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关系,让“裁判员”不能当“运动员”, 让那些无资质、无信用,无管理能力的挂靠施工企业有关系也无工程可做,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中的“夫妻标”“兄弟标”等“家族标”现象一定能消除。
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邓志杰)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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