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监协[2014]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厅和我会今年的工作安排,将于2014年三季度开展湖南省建设监理行业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监理企业所有在监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市场行为方面:有无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行为,有无转让监理业务行为;是否存在不按投标承诺签订监理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
(二)人员配备方面: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备案表是否一致,现场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专业是否配套,人员是否在岗,有无违反规定调整更换人员的行为,监理人员和监理企业是否与施工单位及建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三)履职行为方面:按照《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指南》及《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的规定通过查阅监理资料检查履职行为是否到位。
(四)质量安全控制方面:组织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工程分包审查工作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工作情况;对施工方关键岗位人员、建筑设备、材料、构配件等是否按规定把关,工地是否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一)企业自查阶段(8月)。各监理企业按照检查内容,在8月底之前对企业在监工程项目逐一进行自查自纠,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同时进行整改完毕。
(二)检查阶段(9月)。根据自查自纠及相关核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被检监理企业及其监理工程项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会同厅监察室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并在8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企业须提交所有在监项目报表(附件),将予以公示,不得漏报或瞒报项目;
(三)自查自纠报告和监理企业在监项目报表(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时间为8月27日至9月1日;
(四)请被检查监理企业认真配合检查小组的检查工作;
(五)检查情况作为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具体检查行程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31-84895131
邮箱:hnjlxh@163.com
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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