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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格兰特实业有限公司可钢化、双银LOW-E玻璃项目后评价谈判公告 |
来源: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2/5/11 17:34:14 查看次数:5979 |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司现对格兰特公司“中山市格兰特实业有限公司可钢化、双银LOW-E玻璃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格兰特玻璃深加工项目)后评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P-TP2022-0412、备案号:湘智采字[2022]第0077号 )进行企业竞争谈判,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格兰特实业有限公司可钢化、双银LOW-E玻璃项目后评价 二、项目编号:ZP-TP2022-0412 三、采购人: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地点: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内容:中山市格兰特实业有限公司可钢化、双银LOW-E玻璃项目后评价(详细内容请参阅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七、采购预算:2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采购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请详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项目内容进行响应。 八、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 4.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因疫情防控原因,供应商应通过邮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到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 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11层、联系人:麦先生、联系电话:13923325117),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采购人获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12:00,逾期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十、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1年7月14日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的通告”中排名前50名(含第50名)的单位。 3.本项目允许分所报价。关于分所报价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所有效。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声明函格式填写)。 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6.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8.其他要求:具有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邀请函。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1. 评审时间:2022年5月23日15:00。 2. 谈判时间及方式:2022年5月23日15:00;届时将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单独谈判,谈判时间仅代表预计开始时间,实际以腾讯会议发起邀请时间为准。 3. 评审地点: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 邮政编码: 528400 联 系 人: 苏小姐 电 话: 0760-88665226 传 真: 0760-88665236 日 期: 2022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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