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医疗废水处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27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废水处理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湘智招字[2021]第0295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批) | 预算(元) | 1 | 医疗废水处理项目 | 1 | 26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1)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2-2)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以上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个月特指:2021年06月至2021年08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0-26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10-27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10-27 14:30 2、开启地点: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六、公告期限: 自2021-10-13起至2021-10-18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10-20 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31-85091020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 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傅晚林、邱细平 电话:0731-89670275、13873175430 邮 箱:463470736@qq.com
以下为采购需求及附件: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废水处理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分为长沙市精神病医院总部废水处理和梅花分院废水处理,服务期限为一年。 2、废水量设计为8百吨/天,医院提供以下设备:投药设备养护楼一用一备,15kW/台污水排放泵两用一备,爆气泵两用一备;总院2套一用一备投药设备;梅花分院一用一备投药设备,爆气泵一用一备;废水处理必须达到国家废水排放要求,以范围核算。 二、服务要求 (1)废水处理站日常运营管理:做好维保记录。 (2)废水处理站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废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该岗位执业所需的资质并符合医院要求,所有废水站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废水处理站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 (3)废水处理站的化学药剂采购、安全管理:①医院全权委托成交人对废水处理站化学药剂进行采购、使用、管理,成交人必须采购符合要求的化学药剂用于废水处理。②成交人负责按要求向主管部门申报化学药剂及采购和使用情况,并接受检查。③成交人应严格按主管部门要求管理化学药剂,如发生被盗和流失,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全部承担。④运营期内,所需化学药剂采购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院本部预计需要药剂:亚氯酸钠溶液600桶(30kg/桶)、柠檬酸溶液600桶(30kg/桶),梅花分院预计需要药剂:亚氯酸钠溶液260桶(30kg/桶)、柠檬酸溶液260桶(30kg/桶)。 (4)成交人负责提供废水处理合同期内废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废水处理设备维保包括院本部4套、梅花分院2套;如设备需要更换零配件,1千元以内配件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应保证配件的质量。如配件超过1千元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清单附后)。 (5)成交人全权负责衔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卫监部门等的检查,检查中出现任何不达标的问题,成交人全权负责。 (6)成交人制定废水处理站管理制度及合格的废水排放应急预案;(改变处理方式除外)。 (7)成交人保证废水处理站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持续稳定达标排放:成交人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废水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8)成交人按时完成提升泵清洗工作,每月2次。 (9)成交人自行购买对PH值及余氯两项控制因素的仪器检测设备,以便医院管理部门随时抽查。 (10)成交人每季底提供当月运营报告,包括消毒原材料的购买、使用、储存及废水处理工艺、设备检查情况。 (11)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造成废水排放不达标,由成交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连带责任。 三、本项目招标总价包含以下费用 本项目价格为总承包价,包含但不限于药剂费、日常设备维修保养费、管理费、税金、劳保、办公、社保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四、运营方案要求 (1)运营、维护维修计划方案; (2)费用分析方案; (3)安全和防护制度、应急计划; (4)运营承诺; (5)期满移交方案; (6)合理化建议。 五、成交人责任 (1)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现行颁布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 (2)成交人保证废水处理站不间断运转,保证废水达到有关排放标准要求。对系统设备、设施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维修维护,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清淤、清渣等。 (3)成交人应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台簿,将每日进行的一切工作活动记录在册,包括开泵、关泵、清渣、投加药剂、定期清理格栅、清洗在线监测仪探头、维修、交接班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4)成交人应保证废水处理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由成交人负全部责任。 (5)成交人应接受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对不规范运作和不按协议执行,医院有权要求成交人纠正。 (6)运营管理合同到期后,成交人应将所有资料无条件移交给医院,且保证资料的真实与完整。运营管理合同到期后,成交人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资产的完整性。 (7)运营期间内成交人需配合医院办理排污相关手续。 (8)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造成废水排放不达标,由成交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连带责任。 (9)成交人必须保护好医院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陪偿,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并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保证安全,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由成交人自行负责,与医院无关。 (10)成交人应指导培训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废水处理工作,达到环境保护和卫生部门的废水排放要求。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款项按季度支付,根据成交人运营维护情况实施考核,每完成一个季度工作,且考核合格后,成交人分别为院本部和梅花分院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医院收到发票并经财务部门审核后进行支付。 对于上述项目所有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1-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1,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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