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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乐平镇白木涌箱涵二期(科伦-广珠铁路段)工程 |
来源: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0/2/6 12:55:46 查看次数:6503 |
1.招标条件乐平镇白木涌箱涵二期(科伦-广珠铁路段)工程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乐【2019】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乐平镇白木涌。 2.2项目建设规模:新开白木涌二期(科伦-广珠铁路段)长度442.7m,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钢筋砼U型槽明渠411.6m,箱涵31.1m,涌边配套混凝土防汛道路1684㎡,绿化4062㎡。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约为1578.84万元。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乐平镇白木涌箱涵二期(科伦-广珠铁路段)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钢筋砼U型槽明渠411.6m,箱涵31.1m,涌边配套混凝土防汛道路1684㎡,绿化4062㎡。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金额为: 15695412.61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4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2)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8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3)工程完工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4)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局审定结算后按程序支付,工程保修金在12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5)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对于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4.6.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6.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3日8时30分起至2020年2月7日17时3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3480/TPBidder)后点击“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需报名)。 5.5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2月19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2月2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2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2月2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72号办公楼(自编号309室)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0757-8738039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45号A座二层 联 系 人:朱小姐、黎先生 电 话:0757-82724830 传 真:0757-82724831 电子邮件:zpgjgc@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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