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民委员会(第十四小区)道路工程(一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P-TP2015-1204)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公示时间自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17:30止,有关事项如下: 一、谈判内容及数量: 1、谈判内容: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民委员会(第十四小区)道路工程(一期)采购项目,工程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及相关附件; 2、数量:一项; 3、工程预算总价为:86.2万元,投标上限价为:按工程预算总价下浮15%(即73.27万元);低于(含等于)投标上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从事本项目合法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谈判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要求为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与企业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15年9月份至2015年11月份社保部门证明文件复印件,谈判时提供证书及社保原件核查,否则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5、供应商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供应商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报价文件正本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公司投标需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授章证明书。 三、登记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17 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表6)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检查,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相应的谈判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五、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查验。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5日09:00-09:30。 2.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09:30。 3.递交报价文件及评审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08586922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瑶 联 系 人:陈小姐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 电 话:0760-88665226 邮 编:528400 传 真:0760-88665236 电子邮箱:zszhipu@163.com 九、谈判公告发布网址: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等相关媒体发布。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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