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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沙田镇美丽幸福村居规划招标公告 |
来源: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5/6/13 9:31:07 查看次数:1410 |
公告时间:2015年6月3日8时30分至2015年6月24日15时0分。 招标编号:ZGGH2015-007 建设单位: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沙田镇美丽幸福村居规划 工程地址:东莞市沙田镇 投资金额:35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将沙田镇虎门港中部地段进港中路以北、进港北路以南约12.65平方公里范围内作为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示范片区。 招标范围:沙田镇美丽幸福村居规划,包括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示范片区规划的编制及其后续服务工作。规划内容应包括:(1)概念总体规划;(2)专题研究(特色村落策划专题、景观及河道整治专题研究、旅游线路策划及整体实施建设时序专题、“一二三”产业联动专题研究),成果文件应包括文本、说明书、图集、投资估算等。其中包括规划成果文件的修改,配合招标人完成规划成果文件的有关评审、报审工作。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规划任务书。 服务期限:(1)总体规划: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0 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规划方案;(2)后续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规划成果文件的有关评审、报审等工作。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园林景观设计甲级资质,市政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总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具有注册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②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资格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由联合体牵头人缴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6月24日15时0分,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服务大楼二楼会议室 投标会时间:2015年6月24日15时0分 投标会地点: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服务大楼二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6月3日8时30分至2015年6月9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81号未来亨美大厦507室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859639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1.5万元 其它情况说明: (1)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文)、《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文)、《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继续沿用原有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3〕46号)及《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的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结果)。相关要求如下: 投标人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投标须知24.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包括统一查询和纸质版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应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发现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要作为不良信息,一并记入投标人或承包人诚信档案。 (2)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资格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由联合体牵头人缴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5万元,投标担保方式:银行转帐、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保证金缴交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沙田支行;帐号:44001776608059000333-0001;收款人名称:东莞市沙田镇会计核算中心。(注:采用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投标会当场由沙田镇虎门港港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以电话形式进行核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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