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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4/2/14 11:47:58  查看次数:2724
 
 
湘建建函【2014】32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永州市房产局,省质安监总站: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可控,我厅定于2014年2月中下旬至3月中旬开展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第一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一)各地研究部署2014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巡查发现的非法违法项目实际停工情况。
        (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严格查处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而擅自复工的行为。
        (四)施工升降设备、施工消防等重大危险源的全面检查情况。严格查处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或检查存在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的行为。
        (五)节后复工前的安全交底、安全教育情况。严格查处未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班前安全交底而擅自复工的行为。
        (六)监督机构的节后复工巡查和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七)1月份监督规范化的月度考核和讲评情况。
        二、督查安排
        (一)抽查项目。随机抽查受检地区3-4个在建工程项目,县市区和园区项目不少于1个。
        (二)跟踪督办。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受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交办,并跟踪督促落实。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到位后的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三)督查通报。根据实地督查情况,下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情况通报。
        三、工作要求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面巡查,对非法违法项目要采取有力措施,一律坚决停工。要督促施工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前的自查自改,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重大危险源未全面检查或存在隐患、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未有效开展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整改合格的必须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各级监督机构要结合节后复工审查工作,按照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对受监工程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监督检查工作及录入情况将作为一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安全措施不落实而提出虚假申请或工作不负责任、随意降低验收标准、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请于2月17日前做好相关受检准备工作,督查组人员和行程另行通知;请于3月14日前将2014年第一季度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上报省厅建管处。
         联系人:  刘   纯
         联系电话:0731-88950062
         邮  箱:  94206390@qq.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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