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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三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1/11/7 9:08:18  查看次数:2859

 

湘建建函〔2011〕24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地产(住房保障)局,邵阳市建工局,省质安监总站: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第三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湘建办〔2011〕62号)要求,我厅于2011年9月19日至30日派出四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和19个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82个(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75个、商品住宅6个、公共建筑1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729条、市场不规范行为233项、监管不规范行为117项,建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6份、停工通知书21份,记录10家相关责任主体及6名相关责任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给予1家施工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将 1家建筑施工企业纳入下季度差别化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普遍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基本可控。主要表现在: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各地在全省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后,组织召开了本地区半年形势分析会,及时传达省厅会议精神,通报上半年考核和督查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全面部署安排下半年工作。
(二)加大监管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各地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大力贯彻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6.8”和“7.29”电视电话会议,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各工程项目部。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大力督促完善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大监督频次,强化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三是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株洲市对全市72个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11个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郴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取消使用预制空心板;张家界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分管市长亲自带队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三)推进“三化”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加大标准化相关工作的宣贯和推动力度,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和不到位情况的处罚,积极开展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工作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全省上半年共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328个。监督工作规范化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一线监督人员和所辖县市的培训考核力度,采取随机抽查和季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监督规范化落实情况,并把监督规范化考核列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监督机构和个人的工作绩效、评优评先直接挂勾。张家界和永州等地采取县站监督人员到市站跟班学习的方式,提高所辖县市的规范化监督水平。监管信息化方面,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信息的录入工作,日常监督信息录入量有较大提高;利用平台反映的信息,及时处理多处上岗、重复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隐患排查,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按照湘建明电〔2011〕24号和湘建建函〔2011〕199号文件要求,开展高温、高峰施工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加大对支模体系、起重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力度,防范中暑、高坠、坍塌、起重伤害等事故发生。二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工作方案。郴州、永州、湘潭和常德等地由市政府发文,统一部署,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2011年前三季度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21人,其中,第三季度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比2010年前三季度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4人,同比分别上升7%和24%,死亡人数占省安委全年事故控制指标的51%。衡阳市中心汽车站单层机修车间“9?26”模板坍塌事故虽只死亡1人,但性质十分恶劣。
(二)“三化”工作推进不力。
1.安全质量标准化进展不平衡。一是标准化工作进展慢。部分地区标准化各项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对标准化认识不清、宣贯不力、进展不快,只停留在创建几个示范工地阶段。二是施工现场达标验收未全面开展。部分地区仅对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开展达标验收工作,没有把达标验收作为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性工作;一些地方的阶段性动态评定结果不真实,将隐患大量存在的项目评定为合格。三是施工现场标准化程度低。保障性安居工程不同程度存在人员配备不达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使用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等情况,施工现场离标准化要求差距大。
2.监督工作规范化不落实。一是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未介入监管。如岳阳市马壕春晓园廉租房没有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监督机构未有效实施监督。二是个别项目未使用新的安全监督记录本。如桂阳县刘家岭廉租房四期工程4#栋工程。三是部分项目监督检查频次没有达到每月至少一次的要求。如长沙市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四是监督检查不严格。对部分项目存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安全文明费拨付不到位、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未通过、起重机械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等情况,没有检查记录。五是检查不能发现隐患。对物料提升机、临时用电等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没有及时指出。六是隐患整改和监督处罚不落实。对项目记录的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只提出整改要求,没有跟踪落实;对问题反复出现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没有提出进一步的处罚意见。
3.监管信息化应用不到位。一是信息录入不及时。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基本建设程序和日常监督信息未仍及时录入。二是信息核查不严。对冒用资质、无证上岗、重复押证的人员信息未认真核查就录入平台。三是不处理平台信息。对平台反映的人员重复押证、一人多岗、无证上岗等信息没有作相应处理处理。
(三)建筑市场秩序仍不规范
1.“打非治违”成效不明显。一是行动力度不大。部分地方“打非治违”行动仍是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家组织开展,没有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统一部署,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盲区”、“特区”和监管体制不顺等未有效解决。二是排查范围有限。有的地方只排查已受监项目,对园区项目、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和部分未报建项目没有触及。如永州市冷水滩区高科技园达福鑫公租1-3#栋项目建设单位未发包给有资质施工单位,私招滥雇擅自施工,监管部门未及时查处。三是查处手段不硬。对排查发现的违法项目,没有采取强硬措施督促整改、处罚到位。如衡阳市中心汽车站单层机修车间“9?26”模板坍塌事故项目属非法建设项目,监管部门曾两次下发停工通知,仍然违章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2.市场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一是建设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和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盲目降低工程造价和监理费用,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不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少数项目如泸溪县盘瓠花园二期二标段,建设单位自搭班子,集建设、施工、监理于一体搞建设,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基本不到位;平江县绿池安居廉租房项目桩基础变更为条形基础,未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二是施工企业出让资质、违法分包,对项目部以包代管,不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现场人员不到岗、不履职现象普遍;施工方案审核审批走过场,对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执行。如邵阳长铁铜铃家园住宅小区项目施工单位将16个栋号违法分包给9个施工队伍。三是监理单位行为不规范。现场监理部人员多处执业、无证上岗、不到岗现象普遍,旁站记录没有实质内容,不能反映施工情况,见证取样、平行检查也形同虚设。郴州市出口加工区板桥廉租房3-6#栋项目,系无资质个人假造监理资质承揽监理业务,现场监理部人员均是无证上岗。
(四)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多。全省建筑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仍然较多,形势不容乐观。
1.工程质量方面:一是原材料钢筋、水泥送检批次不满足规范要求,地基基础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怀化市肉联厂安置房人工挖孔桩动测和抽芯检测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桩身长度也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是现场搅拌砼、砂浆没有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计量。永州市湘器公司经济适用房1-2#楼砂浆强度观感强度偏低。三是砌筑工程质量较差。墙体组砌方式不正确、平整度差、纵横墙砌筑不留槎口、预留洞口、构造柱位置不留拉接筋、水平灰缝厚度过厚、竖向灰缝通缝、透缝现象普遍。四是预制板安装不留板缝、不吊模现浇处理。五是标养试块养护条件不达标,留置数量不满足要求,同养试块则基本没留。六是楼梯板的施工缝位置留置错误,卫生间位置不做防水卷边。七是小直径钢筋超冷拉现象仍未完全消除。
2.安全生产方面:一是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架体连墙件数量普遍不满足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墙的顶撑设置不到位,部分架子搭设在悬挑构件上。如浏阳市礼花路廉租房1-4#栋外架在阳台部位没有搭设内立杆,还有部分立杆落在悬挑雨棚上,也没有设计复核;衡阳市寒冷婆桥廉租房综合楼项目没有施工方案,违规使用钢管悬挑脚手架,且高度达20m。二是支模架搭设问题多。钢管支模架存在立杆间纵横向扫地杆、水平拉杆搭设不到位、可调底座和顶托长度超长以及支模架与外架混搭等问题;木支模架存在立杆底部破坏严重、立杆间没有横向联系等问题。岳阳市马壕春晓园廉租房用部分外架立杆作为雨棚和天沟等悬挑构件的模板支撑。三是物料提升机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设备安全停靠、断绳保护装置和上升限位失效;立柱与外脚手架相连,未与主体机构可靠连接;楼层接料平台无方案搭设,立杆间距过大,构造措施也不到位。如新邵县湖南华盛皮具厂房宿舍楼物料提升机无备案和使用登记牌,无上升限位、设备陈旧,维护保养也不到位。四是临时用电基本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和TN-S接零保护系统;开关箱未设置隔离开关,导线颜色混用。五是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内水平防护不到位,安全网铺设不满、楼层临边洞口、楼梯间和电梯井未设防护。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整改工作。针对督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各市州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省厅。对受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的,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对纳入全省差别化管理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督促整改力度,整改不力的,提出进一步处罚意见。省厅将进一步加强对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问责力度,对不履职的监督机构和个人,取消监督资格。
(二)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针对当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大量开工的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市本级和所辖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重点开展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着力规范责任主体行为,在保证基本建设程序上重点解决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现场监管上坚决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着力解决砼、砂浆强度、砌筑质量、预制板安装、现浇板开裂等质量问题和脚手架、支模架、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安全隐患。二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三)推进“三化”工作,加强两场联动。一是抓安全质量标准化。认真落实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和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工作、实施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价,落实招投标加分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创建工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二是抓监督工作规范化。扎实开展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定期抽查一线监督人员的监督记录,并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对照,对监督工作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加强监督责任追究。三是抓监管信息化。加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基本建设程序和监督信息的录入;强化市场现场联动,对信息平台反映人员重复押证、一人多岗、项目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对其进行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在市场层面予以处罚。
(四)开展“打非治违”,消除“盲区”、“特区”。各地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在政府统一部署下,联合国土、规划、房产和安监等多部门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所辖县市“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依法将各类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纳入统一监管。
(五)开展专项治理,消除薄弱环节。针对督查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安全文明措施费不落实以及脚手架、支模架、起重机械设备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整治行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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