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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1/2/18  查看次数:2174
关于2010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湘建建函〔2011〕31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永州市房产局,省质安监总站: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暨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湘建办〔2010〕78号)要求,我厅于2010年12月20日至31日派出四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认真听取了各市州和被抽查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和资料,抽查了在建工程项目60个(其中住宅工程44个、公共建筑13个、市政基础工程3个),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574条、市场不规范行为311项、监管不规范行为57项,依法对2家责任主体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对26家相关责任主体及17名相关责任人记了不良行为记录,将8家相关责任主体纳入下季度差别化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时效性文件和相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三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省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主要表现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召开阶段性会议,专题研究本地质量安全工作。长沙市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亲自听取汇报;永州市除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外,分管局长每月召集相关科室、站办负责人加强工作调度。

(二)认真研究部署,推进 “三化”工作和差别化管理。一是有序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各市州落实省厅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成立市级安全认证中心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小组,加大对监督人员和施工企业有关人员标准化的宣贯力度,陆续启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各地组织监管机构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省建筑业协会举办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学习培训班,引导企业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永州、常德和张家界市桑植县组织开展了本地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交流观摩会。二是大力推进监督规范化。大部分市州制定了本地监督规范化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对一线监督人员规范化培训,市州监督机构在新开工施工现场全面使用新的监督记录本,要求一线监督人员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使用、施工现场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条件和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等情况列为日常检查内容;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各市州制定了开展监督工作规范化竞赛活动方案,作了具体安排。从监督人员现场执行情况看,张家界市监督规范化工作较为扎实。三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化。各市州将信息录入列入对科室、站办和县市区建设局年度考核内容,加强了县市区信息录入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积极推行监督人员日常监督记录上平台。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录入量大幅提高,基本消除县市区“零”录入现象。对信息平台反映出的重复押证等问题,各地加大了督促整改和执法力度。如湘潭市全年对信息平台反映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单12份、录入督办函7份,并跟踪落实到位;长沙市借鉴先进城市经验,试点推广智能卡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四是监管差别化初见成效。大部分市州制定了本地区差别化管理实施办法,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将事故多发地区、企业和违法违规、质量安全隐患多的项目纳入差别化管理,加大检查频次和督促整改力度。如长沙市建委出台《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规定》,根据监督人员对施工现场下发的停工整改通知或不良行为记录告知,定期汇总分析,按规定对相应的责任主体和人员采取约谈、不良行为记录和上报省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湘西自治州今年将2个县市、3个施工企业和2个监理企业列入全州差别化管理对象;张家界达标验收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对列入差别化管理的项目进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检查,不达标坚决停工整改。从督查情况看,差别化管理项目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观。

(三)认真开展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积极争取理顺监管体制。常德市通过主动联系、现场办公、精简报建程序等措施,逐步依法理顺对各类开发园区的管理体制,目前各类园区报建率达到97%;岳阳市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和临港产业新区建设项目依法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二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取得成效。各市州加强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证大都齐全,全省已完成起重机械产权备案7826台。三是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282个,施工企业513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293份,工程项目停改通知41份,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4340个(整改4206个),认定公示61个相关责任主体、77个责任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四是深入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市州根据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项目排查、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并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永州市全年查办案件7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人;郴州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共稽查城区在建项目121项,发现违法违规项目45项,立案31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体制问题。一是监管“盲区”、“特区”问题久拖不决。邵阳市私人规模建房情况十分严重,动辄上万平方,不办理任何基本建设程序,质量安全无人监管,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堪忧,而这些问题未引起当地政府足够重视。一些园区和大型工矿企业建设项目仍未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如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和湘钢等。二是监管体制不顺。衡阳华新开发区建设项目监管实行开发区管委会和衡阳市建工局共同监管;永州市零陵区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职能长期以来交给没有通过省厅考核认定的区安监站监管。
(二)市场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一是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后不按规定重新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如岳阳县第一中学住宅楼工程在施工合同中还存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等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二是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对项目部管理失控,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投入不足,对项目部编制的部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力,对施工现场隐患检查督促整改缺位,以包代管。三是监理单位履职不规范。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足或不具备执业资格,监理人员更换频繁,项目总监履职普遍不到位,监理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旁站记录千篇一律,不能反映现场真实情况,对现场存在的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
(三)现场质量安全隐患较多。工程质量方面:小直径钢筋超冷拉现象在一些地区依然存在,常德市尤为突出;标养试块留置数量不足,养护条件不达标;砼墙、柱未留置3道以上定位箍筋导致竖向钢筋偏位、竖向钢筋在柱根箍筋加密区内接头;砼梁、柱漏浆、蜂窝、麻面现象较多,表观质量差;部分地区还在使用自落式砂浆搅拌机搅拌砌筑砂浆。安全生产方面:脚手架、高支模、悬挑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规范、审批程序不到位问题突出,现场搭设与方案不符问题较为普遍。脚手架架体内安全防护不到位、连墙件数量偏少问题较多,架体与主体结构的刚性连接未实行内、外立杆同时连接。高支模立杆间距过大,不按规定设置扫地杆和纵横向支撑;悬挑架在各地的使用越来越多,但是在一些项目上不同程度存在悬挑长度过大、悬挑梁搁置在悬挑构件上、锚固点和锚固方法错误、部分立杆悬空、悬挑高度超过20米未经专家论证等问题,安全隐患堪忧。临时用电不达标,未执行TN-S保护系统和三相五线制,开关箱1箱多用,无PE线,部分项目外电高压线无防护措施和相关资料;临边洞口、安全通道等部位的安全防护不到位;钢管、扣件未进行进场验收。
(四)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招投标监管、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合同备案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发证把关不严。部分地方对应招标未招标、应公开招标而采取邀请招标的项目未实施监管;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超资质审查和备案资料不齐全问题,施工图审查备案机关视而不见;对未采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或施工合同中存在明显违反国家规定条款等问题未采取措施纠正,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问题;少数项目存在违规发放施工许可证问题。二是监督规范化不落实,监督人员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核查不认真、记录不详,对安全文明费支付和使用把关不严,对重大危险源及实体安全防护的监督抽查内容不全、深度不够,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项的质量安全隐患查而不处、整改不实、执法不力。三是大部分地方建筑市场执法与施工现场联动不够。执法工作与施工现场差别化管理和一线监督人员监管工作联系不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抓好整改工作。针对此次检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各地应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于2011年1月底前书面上报省厅,对受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人员提出处罚意见的,要及时处罚到位。对涟源市行知中学体艺楼等5个纳入全省“打非治违”挂牌督办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查处,责令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值守、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负责人不得撤离。相应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大挂牌督办项目的监管力度,限期在2月15日前整改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省厅。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长期反复出现的问题,各地应认真做好其他项目自查整改工作,并在认真分析研究2010年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做好2011年工作的谋篇布局。
(二)继续推进 “三化”工作和差别化管理。一是加快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方案和目标,进一步加强宣贯工作,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市级安全认证中心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组要积极开展工作,有序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工作;引导和支持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和示范工程,精心培育一批示范工地,组织观摩学习和交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配合今年3月份对特级施工企业安全认证工作,各地应结合春节后复工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录入全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二是落实监督规范化。各市州要通过监督规范化竞赛活动,督促所辖县市区全面启动规范化监督,加强对监督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力度,确保监督实效;同时将监督记录情况作为对监督人员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监督人员对记录本填写不规范、规范化监督深度不够和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安全文明费不落实、质量安全隐患屡整不改项目查而不处等问题,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规范化监督的具体要求是一线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应坚持每到必查、每查必实、查处结合,不得以指纹打卡等形式替代监督人员的现场检查。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各地要及时启用修改后的全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继续加大监管信息录入力度,督促所辖县市区加强信息录入,防止出现信息“盲区”。各级监督机构要大力推进日常监管信息上平台,及时查处平台上反映的问题。四是要深化差别化管理。各市州要依据监督人员的日常监督记录和下发整改通知等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建立本地区差别化管理项目名单,市级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小组对差别化项目进行达标验收检查,对整改不达标的项目坚决采取处罚措施,对列入差别化管理的企业按照认证办法优先强制进行安全认证。根据第四季度督查情况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现将湘潭县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建筑施工企业、湖南贝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监理公司纳入全省第四季度差别化管理企业,宁乡县纳入全省差别化管理地区。
(三)加强联动监管工作。各地要进一步突出项目招投标、施工及监理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各环节与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联动性,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使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检查整改等方面的监管,务求监管实效;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执法和施工现场监督工作的联动性,着眼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实际状况和突出问题整治,以一线监督人员的监督资料为依据,采取定期比对分析和差别化管理,有效实施建筑市场执法。
(四)加强层级指导和监督考核。目前县市区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县市区监督力量不足矛盾日益突出,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层级指导和监督考核。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县市的重点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要建立对县市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项目报告制度。对高大支模系统、悬挑架、人货电梯和塔吊等原来在县市较少出现的重大危险源,各市州必须责成所辖县市按实报告,并纳入市州的层级监督重点,切实防止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县市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各市州及有关县市应积极协调,力争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将质量安全监督队伍纳入当地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质安监总站和各市州要以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为抓手,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市州、县市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有针对性的补习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桩、悬挑脚手架、高大支模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知识,逐步优化监督队伍的能力水平。
(五)继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继续开展监理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部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监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监理人员不到位、现场不履职的监理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二是继续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各市州要深刻汲取12月以来两起支模架坍塌事故教训,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支模架、悬挑架、起重机械、深基坑和高切坡等重大危险源监管。三是继续开展建材质量专项整治。加大对建筑用钢材、水泥、商品砼以及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的整治力度,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联合安监、工商和质监部门对生产厂家、租赁市场和施工现场进行联合查处,并根据检查结果建立和公布一批经营合法、行为规范的租赁企业名单。
(六)、加强冬季施工、“两节两会”特护期间监管工作。一是保稳定,要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行业稳定。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突出对支模体系、悬挑架、起重机械、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和临建设施及员工宿舍的重点看护,切实做好防冻、防滑、防坍塌、防高坠、防中毒等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是否设置消防通道,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等方面情况。对在建工程内设置员工宿舍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纠正。

附件:1.2010年第四季度全省实施差别化安全管理企业名单
           2.2010年第四季度全省“打非治违”挂牌督办项目名单
           3.2010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情况反馈意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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